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有關讀者投書「沒必要都更的土地如何讓它都更」一事,更新處聲明,台北市「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程序皆依《都市更新條例》授權訂定相關法令辦理。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購買預售屋,如於房地產權過戶前,即將購屋之權利義務轉讓,其交易性質係屬出售預售房地之登記權利,所得款項應按讓與價格「全額」開立應稅發票予買受人。
有關報載「環南市場狀況多 市府遭控未盡責」指出變更主體工程11次,質疑市府放任廠商變更設計。水利處表示,變更設計主要是配合建築法令變更、使用單位需求調整及工程施工不可預期的因素,並依規定程序納入契約辦理,並無放任營造廠商變更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