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房價飆漲,有網友認為高房價可篩選鄰居,但專家直言兩者無必然關係。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理事長郭紀子指出,高價宅不等於豪宅,優質社區取決於自住率、管理制度與規約落實。尤其投資客比例過高的社區,常因缺乏向心力影響居住品質。郭紀子強調,獲選優良公寓大廈的社區,平價宅與老舊社區皆有,關鍵在於管委會執行力與財務透明。他建議購屋族看屋時,應觀察社區維護狀態、管理費收支及鄰居互動,避開投資客過高建案,才能買到有溫度的理想家園。
房屋買賣以本人簽約為原則,若本人在國外無法出面,可簽立「海外授權書」委託代理。不過,地政士指出,海外授權書經常會有缺失,如「缺少所有移轉登記、缺少載明銀行價金信託履約保證、印鑑章遺失、房貸已清償未辦理塗銷」等,就會導致交易受阻,甚至失敗。(陳韋帆)
輝達尋覓台灣總部用地出現變化,原先台北市府提出的T12與松機南側備案,因面積不足與限高限制,恐已遭排除。由於輝達已於10月7日正式致函經濟部,尋求協助盤點可行地碼,經濟部承諾將在10月24日前回應。節目進一步指出,北市主推的北士科T17、T18地號雖仍保留選項,但爭議未解,加上新北、林口高鐵A9站周邊等替代方案浮上檯面,使輝達總部落腳地點出現變數。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農業用地搭建太陽能光電設施,符合合法「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綠能設施」、「農地農用」3要件,可免課地價稅。另屋頂出租裝設太陽能光電設備未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亦視為無出租營業,不影響房屋稅及地價稅稅負。
民眾王先生來電表示,日前看到報章刊登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在未徵收前移轉,可免土地增值稅,想瞭解免徵之要件且詢問5年前移轉的非都市土地「交通用地」可否適用新法?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因買賣、贈與、繼承或交換等取得土地所有權後,若符合地價稅優惠稅率或減免要件,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即能適用減免優惠,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才能開始適用。
當年度地價稅欲適用優惠稅率者,請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現在申請者,要自明年開始適用。稅務局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要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必須具備下列5要件:
稅務局近日接到民眾來電詢問,2020年繼承父親遺留原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土地,但因工作繁忙錯過了9月22日地價稅申請期限,可否申請2020年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根據財稅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除須符合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營業外,尚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等條件。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近日接獲民眾詢問,自住房屋及土地,申請土地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是否都需辦竣戶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