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係規定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制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方式,其中出售之房地如為繼承或受贈取得者,則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下稱房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與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該局最近曾接獲轄區納稅義務人陳先生來電詢問,本人將所購買之房屋土地出售,已依法申報房地合一稅,為何仍要前去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出售土地而拆除地上房屋,該地上房屋之帳載未折減餘額,應視為土地出售成本。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之土地,如屬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其交易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計算課徵所得稅,且出售土地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列為成本費用減除,亦不得於出售土地之收入項下減除。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原核准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嗣依通報資料查得出售前有出租情形者,應改按一般稅率補徵土地增值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為騰空房地待售,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前,因必須遷居而遷出戶籍,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其戶籍已不在該自用住宅用地者,原不得繼續認為供自用住宅使用;惟為顧及納稅義務人之實際困難,凡在遷出戶籍期間,該自用住宅用地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其遷出戶籍期間距其出售期間未滿一年者,仍准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原出價取得之房屋產生之所得,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之財產交易所得(即非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之房屋交易所得),可依交易時之成交價額及相關成本、費用之證明文件核實計算。
高雄王先生來電詢問:在1991年間取得坐落於市政府所有土地上之房屋,現因市政府開放申購房屋基地,有人欲出價向其購買房屋,考慮是否直接出售或先將房屋贈與兒子後,再由兒子出售,不知道個人所得稅負有何差異?
民眾簡先生詢問,因為出售房地預先將戶籍遷出,是否仍可以申請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如為騰空房地待售而遷出戶籍,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戶籍已不在該自用住宅用地者,只要遷出戶籍期間距離出售日未滿1年,且該自用住宅用地在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仍然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土地增值稅。
不動產交易課徵房地合一稅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迄今已滿4年,仍有許多民眾以為不動產交易虧錢不用辦理申報,直到接獲國稅局罰單時才喊冤。
民眾來電詢問,家中因機場捷運用地區段徵收所領回的抵價地,出售時可不可以減免土地增值稅?
根據財稅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除須符合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或營業外,尚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等條件。
台灣房價居高不下,許多人只能靠父母資助買房,或是等著繼承長輩的房產。不過,有網友透露,過世的母親去年花費千萬在南部買房,但自己住在中部,因此想賣掉繼承的房產,誰知按照政府稅制,他不僅得繳交262萬元稅金,還得負擔剩餘貸款,等於要賣1400萬才能回本,讓他不禁懷疑「政府變相炒高房價嗎?」(陳頡)
稅捐機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為騰空房地以待出售,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戶籍不在出售的土地上,與自用住宅的要件不符,原不得認為繼續供自用住宅使用,但為顧及納稅義務人實際上的困難,凡是遷出戶籍時間距離出售時間不滿1年,且該自用住宅用地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仍然可以依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網路頻傳墾丁大街消費糾紛,墾丁社區發展協會成立「即時消費糾紛小組」自救,但至今4個月僅獲報2件,大家寧可上網爆料令協會相當灰心,哀求「別再自己人打自己人」,南台灣觀光產業聯盟則質疑有人刻意造謠打擊墾丁,呼籲檢調介入調查。墾丁這兩年遊客大減400萬人,利用假日南下墾丁發現一路順暢,海邊也沒人潮,是不是因為這樣墾丁也出現求售潮。南灣一整排面海民宿就有3家要賣,網路上有一間開出7680萬的高價位,平均一
一樣水岸宅價格不一樣?這幾年雙北市打出有水岸景觀的建案林立,但在房市不景氣下,蛋白、蛋黃差很多!諸多名人入住的大直均價還有73.6萬,新店碧潭一坪也有44萬,但在台北萬華號稱都更王建商,蓋的水岸第一排豪宅,原本預估每坪破百萬,建商打出75折81萬搶市,沒想到3年過去,實價登錄竟然出現5字頭,等於打5折成交。
名媛陸勝文出售帝寶好幾個月,終於以每坪290萬高價賣出,讓市場相當訝異,畢竟現在房市不好,但新屋主就在兩、三個月之後委託房仲通路求售,開價每坪313萬,外界猜測可能買賣雙方是債務跟債權關係,買家想穩住行情,等要脫手時才容易墊高價格。
台北市東區早期豪宅一品大廈,因為名人住戶多,一直保有它的身價,這幾年也不斷傳出大樓要都更的消息,因此近年來很少屋主願意出售。但最近卻有二樓的一戶,開價1.85億喊賣,一旦有人入住,就能和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當鄰居,而這回賣方就是擁有「地產南霸天」稱號的高雄陳家南合興業。
最近火紅的電影《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中,除了俊男美女吸引人外,格外引人注意的是,劇中黃金單身漢總裁格雷Grey的西雅圖豪宅。現在,位於這棟公寓中的其中一戶要將房子賣出,屋主開價125萬美金,相當於台幣3850萬元,同樣的價格換到台北市可以買到什麼樣的房子呢?
新光合纖正式宣佈,公司名下位在松江、長安東路口的商辦大樓,要整棟出售,設定底價是24.2億,如果成功以這個價錢賣掉,估計新光這棟大樓獲利幅度高達3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