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屋主將台北市閒置的房屋,提供作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或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除了地價稅及房屋稅可以分別比照自用住宅及單一自住優惠稅率外,還可享有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萬元的免稅額度。
桃園市長鄭文燦2020年7月8日主持市政會議,聽取都發局「2020桃園市租金補貼及包租代管推動計畫」後表示,桃園市包租代管媒合數量六都第一,且原先租金補貼部分市府規劃1萬戶,爭取中央增加額度後最高可達1萬7,000戶,再加上原民專案補貼1,000戶、包租代管2,000戶,實已達2萬戶,都發局的執行成效值得肯定。
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租賃專法給予尚未取得許可及營業登記證的業者,得繼續執業2年的緩衝期限,即將於2020年6月26日到期,台南市長黃偉哲提醒業者,請儘速至台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以免受罰。
租賃專法施行即將滿2年,給予原有經營包租代管業者2年繼續營業的緩衝期,也將於2020年6月26日到期,僅剩最後2週,內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已積極輔導原有業者完成許可登記,自6月27日起,經營的業者若仍未取得登記證,最高將開罰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請業者勿心存僥倖。
為落實居住正義、保障居住品質,新竹縣「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畫」自2020年6月1日開始,受理案件至2021年5月30日止,預計將有400件媒合數量。針對一般戶,享市價租金8至9折優惠,社會經濟弱勢戶享租金5至7折優惠;針對房東,將提供房屋稅、地價稅及綜所稅優惠,以及每年最高一萬元修繕補助。
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租賃專法給予尚未取得許可及營業登記證的業者,得繼續執業2年的緩衝期限,即將於2020年6月26日到期。為避免業者受罰,內政部特別呼籲尚未完成登記的業者,請儘速至各縣市政府辦理。
基隆市政府全國首創設置「社會住宅單一窗口」、內政部『包租代管』於基隆正式上路,內政部政次花敬群和市長林右昌,2020年5月25日前往櫃台瞭解申辦流程,乘胖卡為政策推展造勢;林市長強調「包租代管」反應熱烈已有二十幾戶完成媒合開始啟動,呼籲市民無論出租或承租,千載難逢,把握良機。
台南市配合中央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為鼓勵房東將空屋加入本計畫出租給有租屋需求的民眾,經由市府都發局委託之業者成功媒合房東、房客者,免收仲介費,並提供房東房屋稅、地價稅、綜所稅的優惠,以及每年最高一萬元修繕補助。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住都中心2020年1月16日宣布新版「包租代管公會版」正式啟動,公會版共有新的6大項服務,其中最大變革就是「包租金專戶有保障」,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透過六直轄市的地方租賃公會及業者,推動5,000戶,擴展社會住宅版圖。
各位包租公、包租婆及租屋族看過來!您有租屋管理的煩惱嗎?您有租不到好屋的困擾嗎?現在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府幫您找房、代您管理,讓您租屋省時、省力、省麻煩。
苗栗縣府表示,2019年10月30日受邀參加內政部所召開「包租代管333」社會住宅包租代管2.0聯合開辦記者會。2019年參加包租代管的縣市,除了第一期即有辦理的六都以外,另外加入了基隆市、新竹市及嘉義市三個省轄市,其餘縣市只有苗栗縣、新竹縣與屏東縣開辦。
有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1期試辦計畫,為台北市府積極配合中央辦理之住宅政策行動方案,並依內政部分配台北市府共2,200戶之額度予以辦理;自2017年10月31日計畫開辦至今,都發局已舉辦12行政區區里說明會、2場社會住宅包(代)租代管計畫暨賦稅優惠說明會,並以包括捷運車廂海報、平面媒體、民眾洽公場所跑馬燈宣傳等各式管道行銷本計畫。截至2019年10月15日,累積媒合數1,115戶。
內政部表示租賃住宅管理業務係指租賃住宅之屋況與設備點交、收租與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糾紛協調處理及其他與租賃住宅管理有關之事項。次按租賃住宅市場發展管理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租賃住宅服務業應僱用具備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者從事代管業務及包租業務;違反者,依本條例第37條第4款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
台中市政府成功推動第1期「包租代管」計畫,加碼續推第2期,規劃包租包管與代租代管各800戶,提供弱勢房客市價租金5折或7折優惠,一般房客則市價租金8折或9折優惠,同時滿足房東省管理、房客省租金的優惠平台,活動自2019年10月1日起開跑,歡迎有興趣的房東和房客諮詢。
好消息!新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2期計畫,即日起開始招募房東囉!市府委託「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第一分公司」及「易居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業者,協助辦理包租代管,提供2,200戶專業出租管理的免費服務名額,歡迎有興趣參與的房東們踴躍申請。
各位包租公、包租婆及租屋族請注意!還在煩惱房屋沒租出去嗎?還在苦惱租不到好屋嗎?若您有出租房屋或租屋需求,歡迎加入苗栗縣工商發展處「苗栗縣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交由政府委託之專業租屋業者協助房東租好屋、房客住好房,參加房東除可輕鬆出租免管理,還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減免,每年每處政府再補助10,000元修繕費及3,500居家保險費。
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者(下稱包租業),應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下稱租賃住宅條例)第19條規定向市政府申請許可,並於許可後三個月內辦妥公司登記後,始能營業。包租業承租符合同條例第17條規定之個人(房東)住宅,轉租供自然人(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且無同條例第4條規定之情形者,包租業按收取租金開立之「租賃住宅包租業租金收據」(下稱租金收據),不課徵印花稅。
六都針對興建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的房屋稅地價稅減免,目前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已經完成制定地價稅及房屋稅賦稅優惠自治條例,惟台北市與新北市的自治條例草案仍在議會審議。其中,新北市針對包租代管優惠減稅內容,為六都減免最少,恐怕讓參與房東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