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如有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可申請地價稅全免,若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係建築基地之一部分,不得免徵地價稅。但針對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於核發使用執照後,嗣經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財政部於2020年1月21日發布令釋,此類土地已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如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提升服務品質及強化國稅局間合作機制,陸續推動贈與稅及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的便民措施,贈與人及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條件之贈與稅或遺產稅案件,不受贈與人或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限制,可就近至任一國稅局辦理,並取得證明書。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依法核定之工業區或工業用地及經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符合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可以申請適用土地稅法第18條規定之工業用地特別稅率(10‰)課徵地價稅,但是如果未按核定規劃使用,雖屬都市計畫編定或依法核准之工業區土地及工業用地,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10‰-55‰)累進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2019年12月19日發布解釋令,對於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依法設立之醫院,屬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4款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公立醫院,其為辦理衛生醫療保健等事項依法設立之附設機構,為公立醫院之一部,該醫院及其附設機構使用之公有房地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土地在合併前不屬於房屋座落基地,亦未合併申請建築載入使用執照,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交易其於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者,不論該筆交易有所得或損失,均應依法申報所得稅,但如果是交易「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之1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的話,則例外可免報繳土地交易所得稅。
究竟是什麼厲害的風水寶地、黃金店面,讓房東必須洋洋灑灑列出16點租屋條件,最後兩點更不諱言的說,「還有很多限制」?原來是一間2坪的店面,但房東要求的條件,奇特到讓網友覺得在「找女婿」,像是:「孝敬父母長輩」、「只限單身40歲內」、「品貌端正」等。
近年各縣市調漲房屋稅基,也讓每年要繳的房屋稅增加,但若是購買「新市鎮」內的房屋,則可享有相關稅金減免。根據《新市鎮開發條例》建物落成後將享有5年的房屋稅、地價稅減徵,北台灣地區座落在林口、淡海新市鎮內的房屋皆適用,而高雄其實也有新市鎮,只是一般民眾鮮少知道。
年輕人雖然普遍買房很困難,但卻是銀行房貸最愛的客戶。根據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數據揭露,2018年第1季房貸年齡流量資料,30至35歲區間的核貸成數平均為71.57%,平均貸款利率1.68%,傲視所有年齡層;而年紀超過45歲,核貸成數就降到6成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