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王小姐來電詢問,父親於上個月過世,拋棄繼承的拋棄書要貼印花嗎?繼承人書立的遺產分割協議書要貼印花嗎?
被繼承人生前借款予所投資公司,截至死亡日止該公司尚未清償,其性質屬被繼承人對公司之債權,係屬被繼承人財產,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列入遺產申報。
民眾來電詢問是否遺產稅額只要30萬元以上就可以申請實物抵繳?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除了稅額在30萬元以上外,還要符合繳納現金確有困難的要件,始得以實物抵繳遺產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納稅義務人因不瞭解遺產稅申報規定,未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亦未於申報期限內申請延期申報,致遭補稅並處罰,請納稅義務人多加留意遺產稅申報及申請延期申報之期限,以維自身權益。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日發現被繼承人於生前出售土地,但在其死亡時,該土地尚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繼承人漏未依規定申報土地公告現值,且其尚未使用之土地出售價款餘額及應收尾款亦漏列入遺產申報,經該局查獲,遭補稅處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當民眾辦理繼承時,所簽訂之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憑該遺產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核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非繼承時)價值之1‰,貼用印花稅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農業用地,繼承人於繼承之日起5年內,移轉予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並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因該農業用地仍屬同一被繼承人之繼承人所有且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可免依該條但書規定追繳遺產稅,惟仍應自繼承日起列管5年,惟繼承人如將繼承之免稅農地贈與自己之子女。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正確報稅觀念,特彙整遺產稅申報常見錯誤態樣及正確申報方式或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詳附表):
最近一位長輩請我幫他檢視財務規劃,夫妻倆都是退休公務員,過去省吃儉用存了不少錢,又有退休年金可以支應生活,其實真的是沒什麼問題,只要做好資產配置,讓資產穩健成長,不要被騙錢,大概就可以無憂無慮度過退休的日子,還能留下一筆遺產。
不少父母為年幼的子女買壽險,因為擔心可能比孩子先走,受益人不敢指定自己,而是填寫「法定繼承人」,以避免保險金變成遺產被課遺產稅,但是這樣填寫就真的萬無一失了嗎?上期談到一位母親要為女兒買保險存錢,重點在存錢,所以壽險的保額從低為宜,較好的安排是以女兒為要保人,被保險人為母親,受益人為女兒。
財政部於2019年8月23日發布解釋令,被繼承人死亡年度及以前年度之所得,以生存配偶為納稅義務人,其於被繼承人死亡日後繳納之綜合所得稅,屬被繼承人所得部分,依所定公式計算之被繼承人死亡前應納未納之綜合所得稅,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8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現在不少長輩不願兒孫們繼承大筆財產,生前會將財產贈與給先生或太太,穩固未來在家中的地位。不過,夫妻得留意生前2年內贈與給對方的財產,往生時仍須併入遺產申報計稅。
中國第一豪宅最近在媒體上曝光,不在北京也不在上海,而是位在古城蘇州,名為拙政別墅的獨棟豪宅,就緊鄰名列世界文化遺產的拙政園,除了重新打造拙政十二景外,室內更有游泳池、酒窖、家庭電影院等奢華的設備,最貴的一戶,竟然要價25.5億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