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預先依地價稅籍資料分析發現,桃園市2020年公告地價雖微幅調升0.93%,但不是影響稅額增加的主要原因,為了讓民眾更瞭解,製作生動活潑的『攻略萬萬稅$地價稅篇』動畫。
常有民眾詢問,為什麼有些房屋可以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卻不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的期限到9月22日截止,最近常接到民眾詢問,原已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是否須再次重新提出申請?該處說明,已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者,若持分面積、所有權人以及使用情形均未變動,不用重複提出申請。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2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符合土地稅法第17條及第18條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條至第17條規定得申請減免者(例如:騎樓走廊用地等),土地所有權人應依上開稅法第41條及上開規則第24條規定,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202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或騎樓走廊用地者、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符合土地減免規定得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土地所有權人應依規定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將從明年開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
民眾高先生打電話向稅捐處詢問,他母親所有的土地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母親在2018年間死亡後,就無人在該地設籍,迄今也未辦理繼承登記,但他仍居住在該土地上房屋,是否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申請期限為9月22日,還沒申請的民眾請把握期限,逾期申請,就只能自明年開始適用。而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相差至少4倍以上,只要申請核准後而用途没有改變,以後就不必再申請,可一直享受優惠稅率。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供自用住宅、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申請按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或是申請減免地價稅的土地,2020年(2020年)申請期限將於2020年9月22日截止,請民眾把握期限,儘速提出申請,如果錯過了,也只能從2021年開始適用。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住宅用地不可出租、營業,其都市土地面積不可超過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211.75坪),而且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以民眾詢問的案例來說,若透天房子只有1樓供出租或營業使用,2樓至4樓供自住使用的部分地價稅得以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近日接獲民眾張小姐來電詢問,地上房屋2019年變更為營業使用,經稅務局改按一般用地稅率,2020年因疫情關係未作營業使用,是否仍需重新提出申請,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2020年11月份開徵的地價稅欲委託金融機構轉帳納稅者,請於本年8月底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
最近有買賣房地產或即將買賣房地產的人,請您注意了!8月31日是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所以只要是在8月底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者,取得土地之新所有權人就要繳交2020年的地價稅。
地價稅每年11月定期開徵,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年度期間有辦理土地移轉登記,不論實際持有土地期間多久,原則上以8月31日在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當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全年度的地價稅,但如屬經法院拍賣取得者,從領得法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當日起,即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不以登記為要件。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根據稅法的規定,地價稅係按年計課,非按月計稅,係以在納稅義務基準日即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不論其實際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已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嗣後經地方政府機關依都市計畫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中的道路用地,財政部已發布解釋令,此類土地如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得免徵地價稅。
房屋外牆出租給他人繪製或懸掛廣告,還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
常有民眾詢問,持有2間以上自用住宅,如何才能同時適用最省錢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呢?
近來有民眾接獲稅務局公文,對其位於住宅區之土地,原來是課徵田賦,目前仍種植蔬果作農業使用,何以要改課徵地價稅感到疑惑不解?
每年於地價稅開徵時總會接到民眾電話詢問,我才剛從法院拍賣取得土地而且還沒到地政事務所登記,為什麼2020年會有地價稅稅單?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繼承土地在未辦妥分割繼承登記前,土地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如未設管理人以全體繼承人為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雖共有人可申請分單繳納,惟各共有人對全部應納稅額仍負連帶繳納義務,不因分單而免除連帶責任。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採累進稅率,稅率分成6級,最低為10‰,最高可達55‰,而自用住宅用地採單一稅率為2‰,所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民眾,地價稅最少可節省4倍,但必須民眾提出申請才可適用。
民眾往往對於在當年度買賣土地,弄不清是買方或賣方該繳當期的地價稅?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而取得土地所有權者,規定以每年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在8月31日所登載的所有權人,應負繳納全年度地價稅的義務。
近日接獲民眾李先生來電詢問,最近剛在工業區內新購入廠房,目前正從事生產使用,且領有工廠登記證,地價稅是否可適用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