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林先生因兒子考上物理治療師,家中打算開立物理治療所,來電詢問房屋稅稅率?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係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課徵,鄉村住宅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約45坪),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依相關稅法規定,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依「住家用」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該處進一步說明,如為未合法登記民宿,因屬違規經營行為,則必須依實際供民宿使用面積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
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表示,台北市持有單一自住房屋市民,自2020年7月起因實質稅率降為0.6%,即使路段率調漲,也保證房屋稅比原來少。
近日常有民眾詢問,停車場是否需課徵房屋稅?
常有民眾詢問,為什麼有些房屋可以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卻不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
最近中壢李姓民眾來電詢問,大樓地下室停車位是不是可以免徵房屋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2020年房屋稅於5月底開徵結束,桃園市查定戶數共計930,197戶,查定稅額為88億473萬餘元,截至6月底已繳納戶數共計897,209戶,徵起稅額82億5,425萬餘元,戶數及稅額徵起率分別為96.45%及93.75%。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尚未繳納2020年房屋稅的民眾請注意,該局已於8月11日委託郵局展開大批催繳作業,並以送達證書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取證,稅單如果無法交付應受送達人、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時,郵局會將寄存送達證書貼於門首,完成送達程序。該局籲請民眾,如發現門首貼有郵局之送達證書時,應儘速前往寄存郵局領取繳款書並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目前政府雖積極推動都更、危老,但台北市老舊公寓數量多,有些住戶轉向公寓增設電梯,滿足高齡長輩居住需求。根據台北市都更處統計,2015年開辦的「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補助」已累積34件申請案,8件完工結案,目前施工中有12案。此外,台北市針對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祭出免房屋稅,目前已上路,影響2021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
近來許多建商來電詢問,為銷售預售屋所搭建臨時樣品屋及接待中心,是否要申報設立房屋稅籍?
高雄市某違章工廠,擁有五百多坪廠房,據聽廠房房屋稅可減半徵收,興沖沖前來申請房屋稅減半徵收。
有民眾詢問,自己身為低收入戶且領有殘障手冊,其房屋稅可否減免?
台南市政府2019年在黃偉哲市長的帶領與議會民意監督下,透過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新調整,大幅降低房屋稅,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效之2001年至2016年間中古屋原調漲幅度歸零、2016年以後新屋調幅降至58%、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折減16%等輕稅措施,已反映在2020年市民收到的稅單上。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20年期房屋稅已於本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6月1日(星期一)截止,尚未繳納之納稅義務人請儘速繳納。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2020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限截至5月31日止(5月31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止),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納稅義務人,可於該期限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以減輕負擔。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其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適用不同稅率計課。目前課徵之稅率分別為:自住用稅率1.2%、非自住用稅率1.5%、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營業用稅率3%及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稅率3%。因此,如房屋已變更作自住使用者,應及早申請改按自住用稅率課徵較為有利。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各類建築物地下室,僅為利用原有空間設置機器房、抽水機、停放車輛等使用而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擔水電、清潔、維護費而非營業者,免徵房屋稅。
民眾王先生來電詢問,名下房屋因最近新冠肺炎疫情原因空置許久租不出去,房屋未使用為什麼還要繳納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按月核課,房屋移轉申報在當月15日以前,房屋稅自當月起由承受人繳納,而在當月16日以後申報者,則自次月起由承受人繳納。而且,依規定欠繳房屋稅之房屋,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
202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稅單及轉帳納稅通知均已完成寄發,請民眾記得在期限內繳納稅款,對於受到疫情影響的納稅義務人,新竹市稅務局提供5大紓困措施,並於網站設立「肺炎疫情稅捐紓困專區」,以助民眾度過疫關。
違章建築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稅?繳了房屋稅是否可申請變更為合法建築物?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違章房屋,因建築物已實質存在,便已具備課稅要件,自不例外,所以違章房屋在未拆除前,亦應課徵房屋稅,至於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違章房屋變成合法。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202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5月31日因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止,房屋稅繳款書已寄出,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