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20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6月1日,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賦稅署說明,2020年期開徵之房屋稅,係徵收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房屋稅額。房屋稅繳款書,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填發郵寄納稅義務人。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有民眾王君詢問,他2020年2月新購買房屋,不知2020年要繳多少地價稅及房屋稅,是否與原屋主比例分攤稅金?
全台「高齡屋」逐年增長,民眾換不起新電梯大樓,而老公寓裝電梯不僅長輩不用再爬樓梯,拉皮後外觀變得清爽,房價也「翻新」。由於公寓裝電梯後房屋稅也會被加徵,但台北市將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5層樓以下合法建築若增設電梯,不再加價課徵因增設電梯而增加的房屋稅,預計2021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即受惠。
民眾吳先生來電詢問,名下房屋已經持有40年,為什麼還要繳納房屋稅?
近日接獲民眾李先生詢問,他的房子出租給低收入戶家庭居住,是否可以享有房屋稅的優惠呢?
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農地上之農舍是否免繳房屋稅?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農地上供人居住的農舍也是房屋的一種,屬房屋稅課稅範圍,仍應按房屋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李小姐來電詢問,如自有合法登記之工廠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影響,而有停工情事,是否會影響按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優惠?
近日因受新型冠狀肺炎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衝擊旅館業者住房率,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與觀光旅遊局建立跨機關聯繫,如有旅館業者向觀旅局申請停歇業情事,該局主動辦理房屋稅適用較低稅率,減輕業者負擔。
飯店業受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最大,不過,也有相關稅賦減免措施。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指出,為減輕受肺炎疫情影響的產業及民眾負擔,原供營業使用的房屋若有停業、歇業、空置,等使用情形變更,稅捐處將主動辦理清查,以減輕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
近日有民眾詢問,若將所有自住之毗鄰房屋打通合併使用,自住房屋該算幾戶呢?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常常有民眾誤以為沒有使用執照或所有權狀的違章房屋,不需要申報及繳納房屋稅。事實上,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只要是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或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都是房屋稅的課徵對象,所以建築物不論有無權狀或合法與否,都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應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稅率課徵。
近日民眾打電話詢問,有建商想利用他房屋頂樓搭建「建案推銷廣告牌」,不知是否會被課徵房屋稅?
王太太詢問房屋出租供他人作住家及營業使用,房屋稅稅率如何分別課稅?
台北市府取消5層樓以下房屋設有電梯的加價規定,將在2020年7月起實施,住戶並可在2021年5月繳納房屋稅時有感。受到公寓增設電梯不再增加房屋稅的政策利多,士林區劍潭整宅二期,今(8日)舉辦電梯增設工程簽約典禮,未來196戶的長輩住戶,將可搭乘電梯不再受爬樓梯之苦。
近日民眾常詢問,作住家使用的房屋,是否需戶籍遷入才可以向稅務局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價稅的開徵及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份,課稅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但以8月31日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納稅義務人。因此,如果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雖未滿一年,仍應繳納全年地價稅,反之如果在8月31日以後才移轉土地,雖然土地已賣掉,但原所有權人仍會收到本年度的地價稅稅單。
台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在本月25日開會決議多項房屋稅調整措施,包括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房屋可減半課稅等。其中,台北市不少老舊公寓有增設電梯需求,但增設過後屋主的房屋稅會增加,本次調整則改為免課徵房屋稅。
近日有市民洽詢其自有房屋因為太老舊拆除重建,該房屋之房屋稅及坐落土地之地價稅該如何申辦?
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在25日開會決議多項房屋稅調整措施,將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影響2021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其中,曾經被諸多台北豪宅屋主抨擊的「房屋稅」(也稱豪宅稅),歷經2017年台北市府施行針對豪宅房屋稅分6年緩漲,給予打折,到2024年才恢復,本次則將「豪宅標準」微調。
近日有民眾詢問,自家門口因為捷運綠線工程施工,造成交通壅塞出入不便,是否可申請相關房屋稅減免?
有民眾電話詢問,農地上農舍是否免徵房屋稅呢?
近日有民眾詢問,是否屋齡超過30年,就不用繳納房屋稅呢?
近日有民眾詢問,房屋稅每年會增加還是減少呢?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如您的房屋維持既有現狀,房屋會因折舊的關係,現值逐年遞減,所繳的房屋稅也會越繳越少。桃園市2019年房屋稅開徵戶數約為90萬7千戶,約有85%比例的戶數,民眾所繳房屋稅額較2018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