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姐來電詢問,房屋已原地拆除重建中,為何還會收到催繳的房屋稅繳款書?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來有納稅義務人因不瞭解遺產稅申報規定,未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申報,亦未於申報期限內申請延期申報,致遭補稅並處罰,請納稅義務人多加留意遺產稅申報及申請延期申報之期限,以維自身權益。
財政部中區國稅表示,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除符合免辦理申報房地合一課稅新制之條件外,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為協助納稅義務人正確申報,該局整理未申報房地合一新制之常見類型如下: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正確報稅觀念,特彙整遺產稅申報常見錯誤態樣及正確申報方式或應注意事項,說明如下(詳附表):
現在不少長輩不願兒孫們繼承大筆財產,生前會將財產贈與給先生或太太,穩固未來在家中的地位。不過,夫妻得留意生前2年內贈與給對方的財產,往生時仍須併入遺產申報計稅。